招租公告 2024/12/16

招 租 公 告


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根据集团房产管理统一要求,拟对青浦区沪青平公路以南、沪渝高速以北、G1503高架桥下房屋;青浦区纪鹤公路3588号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,现公告如下:

  

一、招租标的

1、沪青平公路以南、沪渝高速以北、G1503高架桥下房屋,招租总面积10平方米,类型生产用房。

2、青浦区纪鹤公路3588号,招租总面积85平方米,类型公共基础设施用地。

二、租赁时间

1-5年,合同期满后按集团相关规定再进行公开招租。

三、招租标的底价及开标方式

(一)标的底价:设租金底价,第一年租金为标的底价也是最低限价

1.沪青平公路以南、沪渝高速以北、G1503高架桥下(10平方米)房屋(起租价= 0.50元/天/平方米×招租总面积×365天),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。该房屋不设增幅,具体由合同双方商议确定。

2.纪鹤公路3588号(起租价= 0.28元/天/平方米×招租总面积×365天),低于最低限价为废标。该房屋不设增幅,具体由合同双方商议确定。

  (二)开标方式:实行一次性报价(密封),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,报价最高者中标,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列最高报价,由并列最高报价者现场再次报价(密封),但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,以最高报价者中标。

  (三)中标公示结束后,双方签订租赁合同,约定交房期为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,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,以后每年度房屋租金均提前30日付清。

四、报名者条件

  (一)受让方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,受让方为自然人的,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;

  (二)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;

  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;

  (四)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;

  (五)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五、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

 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(单位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),取得正式租赁权招租报名资格。

  (一)报名时间:2024年12月16日—2024年12月20日止(上午08:30-11:00,下午13:30-16:30),逾期不再办理;

  (二)地点:青浦区秀沁路481号

六、现场查看

(一)查看时间:即日起至报名结束

(二)联系人:沈女士

   联系电话:021-59220302


七、开标时间、地点

  具体开标时间、地点等另行通知。


八、特别告知

(一)本次招租2处标的物,意向承租人不得进行转租;

(二)本次招租第2处(纪鹤公路3588号)标的物仅可作为公交车辆洗车用途;

  (三)意向承租人自行完善内、外部配套环境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,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;

  (四)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,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,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。


九、公告截止时间

2024年12月20日下午四点三十分

上海青浦公共交通场站管理有限公司

2024年12 月 16 日